1946年4月,大汉奸汪精卫之妻陈璧君在苏州高等法院接受公审。庭审当天,她身穿蓝布罩衫,头发梳成一丝不苟的大背头,胸前别着一支派克钢笔,满脸不屑地昂首阔步走进法庭。
面对旁听席上愤怒的民众,陈璧君毫无悔意,反而嚣张叫嚣自己无罪,甚至公然为汪精卫的卖国行径洗白,称其是“和平救国”。这种不知廉耻的狂妄态度瞬间引爆全场,激起民众的强烈愤慨与怒骂。最终,在铁证如山之下,她被依法判处无期徒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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